法大说法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婚后未治愈是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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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精神疾病,且婚后反复发作,无法治愈,另一方到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能否得到支持呢?

基本案情

马某与郭某于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年登记结婚,婚生一名男孩郭小某(现已成年)。年,马某以郭某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婚后复发,无法治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郭某婚姻无效。马某在庭审中提供了病情介绍单一份,诊断郭某为分裂样精神病。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被告郭某患有分裂样精神病,首发病时间为年,虽婚后发作尚未治愈,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裂样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畴。另,原告庭审中自认原、被告婚后生育的儿子郭小某无遗传性疾病,被告的疾病未对后代造成影响。同时,原、被告结婚时,被告并未处在精神病发作期,其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系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主张其与被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来源:()辽民初号

案例解析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结婚的禁止性条件,同时在第十条将违反这一禁止性规定而缔结的婚姻认定为无效婚姻。但《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应当结婚。目前,我国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结合上述条文,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以下四类:

1、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考虑到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其行为能力可能会因为精神病的发作而受到影响,不能够充分认识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将要产生的法律效果,并且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规定发病期间的精神病患者应暂缓结婚,医生根据当事人的情况给出医学建议。但对未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是否应当暂缓结婚或禁止结婚没有进行规定。

4、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出明确规定,而强制婚前检查措施的取消增加了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难度。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在确认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参考上述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之所以禁止“疾病婚”,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后代,危及下一代的健康,不利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二是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可能属于丧失行为能力人,不能做出结婚的意思表示,不能充分控制、辨认结婚这一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

基本案情

结合本案,法院考虑到被告郭某虽婚前患有精神疾病,但其与原告马某在登记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间,认知能力未受影响,且二人生育健康男婴,对后代未造成影响,被告亦可以自理生活,不属于法律上的“重型精神病”,因此认定郭某的病情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驳回了其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此种处理,符合我国目前的司法状况。

本案中,原告马某若坚持解除与郭某的婚姻关系,笔者建议其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之规定,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3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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